Thursday, December 17, 2009

【轉載】激進就是有罪?

【轉載】激進就是有罪?
讀社會科學的,對激進政治總有某種情意結,因為看人類政治歷史,激進政治從來堂而皇之。試問哪一次人類文明的大躍進,不是來自激進思潮及行動?建制容易腐化,社會傾向因循,激進行動及思潮,是帶領人類前進的一大驅動力。

就以香港為例吧。不少人經常緬懷殖民統治,珍惜種種如法治、廉潔、自由市場、社會福利網等「優良殖民傳統」。但只要把鏡頭拉回六、七十年代,殖民統治絕對是千瘡百孔,今天我們所享的「安定繁榮」,實有賴一浪浪當時被視為「激進」的抗爭,令殖民政府不得不回應、改善,承擔開明管治的責任,並進行制度更新。近年的香港研究已不斷指出,激進政治從來是香港發展的重要一環,不可或缺。


「盛世」需「怪人」激進言行衝擊思想

在看似太平的「盛世」(儘管社會矛盾、衝突只被掃到社會暗角處),社會更需要有些「怪人」以激進的言行,衝擊大眾思想,提醒我們公共事務及社會的可能性多的是,因為只有這樣,才有真正意思的思想交鋒,拉闊社群的想像空間,讓某些議題可以萌芽、生根。環保運動在十數年前不也是被人標籤為「阻住地球轉」?沒有環保人士的堅持,環保問題今天那會變得這麼理所當然?

重讀Mark Kurlansky寫1968年世界社運浪潮,不無感慨。他指出1968年為何振奮人心,不在社運有多「激」、抗爭行動有多創意、或社會有多一呼百應,而是在於不同社會像同時進行「交談」,把一切關於社會前途的意見「攤出來」,而當世界有若干人口對現況不滿,而同時拒絕沈默,站在街頭大聲疾呼,這才是讓全人類感到真切的希望,而不需被動地等什麼什麼「希望批發商」販賣承諾及激情。

當然,激進政治有其激昂面,卻也有務實一面。「務實處事,追求不可能發生的事」(be realistic, ask for the impossible),是Kurlansky對68年社運浪潮的歸納。激進政治往往有兩大險處,套在香港亦適用。一是行動「儀式化」(ritualized)之險,而忘了保持思潮的前衛進步性,比起行為激進重要百倍。欠缺足夠理論基礎及說服公眾的能力,激進行為變成形式,那頂多是「政治保守」套上新裝而已。而當主流傳媒傾向「娛樂大眾」,播幾句soundbites或幾秒對抗場面,滿足大眾對欣賞「大事件」的感性渴求,一切討論被瑣碎化,運動內藏的改革動力被隱沒在「做場騷」的形象上,這可能才是激進政治落得最可悲的下傷。

其次,是如何梳理好與群眾的關係。激進主義者必先要具自信作為時代先鋒,但這樣也容易陷入盲點,認為「真理在手」,否定群眾生活、想法亦可能有其智慧,也排拒達到相同目的其他途徑。激進政治的核心,就是堅信人類共存有其他可能性,也因此需要更大的包容性,接受自己的路線思想亦有可能出錯、過時及不合社情的可能。左派歷史學家Eric Hobsbawm說得好:「我們要發問,亦需要解釋;最終我們要不斷向自己提問。我們要有心理準備犯錯,我們不可再裝作知曉一切答案,顯然我們不是。」

如何做好這兩點,坦白說,我說不準。卻只知道不少傳媒大眾本能地將連「罷工」都要請假的社工說成「激進」、將像露宿者的保育人士說成「滋事分子」、甚至將和平遊行爭普選說成「搞亂香港」,是極不負責任。我們不斷貶責「激進有罪」。卻又不斷收割上一代激進政治的成果,是否自私了一點?

這星期開始教學,特意把社會運動研究納入課程,希望讓學生反思,默認自己沒有選擇,本身就是一種選擇——你選擇了不去改變現況。而這可能也是香港的激進政治勢力最急切要打破的思想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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