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my dedication to my family members, especially my beloved wife & daughter, and all aspiring politicians in Singapore. It will record my personal feelings arise from my political engagement in Singapore's adverse environment. It will also contain my philosophical and spiritual aspects of living which are the most important guiding principles in life and political engagement.
Friday, November 14, 2008
善用特权法查迷债真相 银行界应视立会为伙伴
善用特权法查迷债真相 银行界应视立会为伙伴
2008年11月13日
【明报专讯】立法会经过冗长辩论后,通过立会成立的小组委员会,可以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雷曼迷债事件,这是一个正面积极进展,只要议员善用特权法,相信可以找出事件真相,而且有助于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重建本地和外地投资者的信心。银行界极力阻截立会引用特权法的努力失败,事态发展说明银行界与社会公泷互动,未能与时并进,银行界应该积极配合调查,从中汲取教训,增加透明度,才可以重建公泷对银行的信心。
证监会金管局疏失 立法会调查较恰当
雷曼迷债事件关键之处,在于个中是否存在陋弊。迷债是一种高风险金融衍生工具,虽然源自美国,不过在美国,迷债不会在零售层面卖给小投资者,却可以在香港透过银行向普罗大泷推销,令不少人以毕生积蓄购买迷债,使他们血本无归。证监会死抱以“披露为本”原则,无视迷债在零售层面可能构成祸害;金管局负责监管银行和其销售手法,但是未能有效预防问题出现,使大批全无投资经验的小市民受害。因此,证监会和金管局的疏失,可以确定。
银行界方面,参与销售迷债银行多达19家,但是个别银行负责人在政府施压之后,竟然表示对迷债所知不多。银行销售迷债,银行不清楚风险所在,却指令前线银行职员向客户销售,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部分银行职员在销售迷债时,涉及不当手法,背离了银行极其重要的诚信原则。
因此关于迷债事件,监管当局和银行界既然存在陋弊,就应该让公泷知道问题所在。政府已经要求证监会和金管局调查迷债事件,但是这两个机构分头调查,实际上架胁叠屋,他们查了超过一个月,却连一宗银行不当销售手法的个案也未能确定,使市民对他们会否彻查事件抱有疑虑;事实上,导致迷债害人,证监会和金管局都有责任,由他们来调查,是“自己查自己”,所得出结果会缺乏公信力。以本港现行体制,既然政府不考虑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去调查事件,则由有广泛民意代表的立法会调查,是适当选择,而立法会可以引用特权法开展调查,会有更大机会找出个中真相。
银行界以埋首处理回购为由,表示立会若引用特权法调查,银行要分拨人手应付,会妨碍回购进度;更有银行界以要胁口?,表示可能会有银行退出回购计划云云。
银行是否积极处理迷债事件,见仁见智。事件在9月中爆发,银行要到下月才实质处理回购事宜,相对于也有迷债受害人的新加坡,早已订出对65岁以上迷债事主赔偿,本港银行则是采取见步行步对应而已。例如民主党已收到3000多宗雷曼个案,银行愿意和解的个案不到10宗,而且和解的都是事主要入禀控告了,银行才不情不愿的补救。因此,银行只在维护声誉情下,才愿意与事主和解,这样的取态,给公众的印象是有欠积极。
银行必须重塑形象 诚信稳重童叟无欺
本周一,售卖雷曼迷债的19家银行在报章刊登全版广告,除了陈述他们做了大量工作以外,还说到“在尽快减轻雷曼相关产品投资客户面对困难的同时,我们时刻谨记平衡客户、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基石的重要精神及市场经济运作”,然而,投资者最关注的,乃国际金融中心的结构、运作、监管等环节是否完善、健全。雷曼迷债暴露本港在这3方面都有问题,因此最根本维护本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令誉,是找出原因、汲取教训、亡羊补牢,而不是回避真相和责任。
这次金融海啸,华尔街金融大亨的贪婪无度,酿成大祸,其形象已经大打折扣,雷曼兄弟的行政总裁在健身室更被人推打,是最好例子。在本港,这种氛围藉覑雷曼迷债事件体现出来。近期有本地银行界人士慨叹,因为雷曼迷债事件,许多市民视他们为“骗子”。情说明银行界中人并不麻木,也有确切掌握社会和市民脉动的银行家。
我们希望银行界切勿因为立会引用特权法调查,就放缓回购进度,反而应该更积极主动与雷曼事主和解,争取市民认同。另外,经过此事之后,银行界过去埋首界别利益,不理会社会观瞻的取态,应该要有根本转变,增加透明度,强化与社会公泷互动,多尽社会企业责任,而不是唯利是图,这样才可以重建银行在公泷心目中诚信稳重、童叟无欺的形象。
先查监管机构责任 避免影响回购和解
至于立法会雷曼事件小组委员会,必须掌握好这次机会,善用权力,让市民知道立法会为全港利益行使特权法所赋予权力,不要让银行界认为立法会在对付他们,要使银行界认同和接受立法会是重塑银行形象的合作伙伴。
另外,为免影响银行回购迷债工作,委员会展开工作之初,宜应先处理证监会和金管局的责任问题;在索取和处理文件方面,委员会应该保持警惕,慎防泄漏银行作业的机密,以免冲击银行体系和打击外间对本港银行的信心。有必要时,一些范畴以闭门方式聆讯,相信公泷也会接受,但是相关发现和结果都要公之于世。
过去立法会引用特权法调查过的事件,都是涉及政府的行为,这次是首次用以调查私人企业,性质稍有不同,但是证诸过去立法会都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一些涉及机密的内容迄今从未泄漏过。因此,我们有信心,立法会这次也会顺利完成调查,达至完善本港金融制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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